尤斯利尔:国家警察是国家刑法转型的关键

[雅加达讯]法律、人权、移民和矫正统筹部长尤斯利尔·伊扎·马亨德拉强调了国家警察在支持国家刑法转型中的战略作用。这是他在2026年4月16日至17日于雅加达举行的国家警察法律部门(Divkum)2026财度技术工作会议(Rakernis)上传达的。

在他的指示中,尤斯利尔强调,如果没有实践层面的配套变革,诸如《刑法典》(KUHP)和《刑事诉讼法》(KUHAP)等监管改革将无法奏效。

“法律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规、机构与执法人员行为之间的一致性,”尤斯利尔在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于雅加达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他解释说,国家不能仅仅起草新法规,还必须准备好有能力理解、实施和监督这些实施的机构。在这方面,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Polri)作为刑事司法系统的第一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尤斯利尔介绍,宪法将国家警察的定位不仅是执法者,还是社区的保护者、守护者和服务者。这与2002年第2号法律相一致,该法扩展了国家警察的职责,包括社区发展和法律意识提升。

“国家警察不仅仅是一种镇压工具,而是确保安全、秩序和公共保护的法治国家服务的一部分,”他强调道。

他还强调了国家警察法律部门作为内部法律政策制定中心的重要性,以便国家刑法的转型能够有效地在机构程序、教育和实践中实施。

此外,尤斯利尔概述了国家刑法转型的三个主要方向。首先,通过改革《刑法典》(KUHP)来实现刑法的去殖民化和民族化,该法典融合了潘查希拉(Pancasila)的价值观和社会中存在的法律。

其次,刑法的人性化,强调国家利益、肇事者和受害者之间的平衡,包括加强受害者权利的保护。

第三,各法律子系统之间的同步,以避免实体法、程序法和机构实践之间的重叠。

他补充说,新的《刑事诉讼法》(KUHAP)也纳入了“受害者影响陈述”的概念,为受害者提供空间来阐述他们所遭受犯罪的影响,作为司法过程中的考量。

“这将把范式从以肇事者为中心转变为以受害者为中心,”他解释道。

在实施背景下,尤斯利尔强调执法人员——从警察、检察官到法院——之间拥有共同认知的重要性,以避免可能导致法律不确定性的解释差异。

他还强调了在执法的每个阶段落实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重要性,包括保护嫌疑人的权利、调查过程的透明度以及禁止任意行为。

此外,会议鼓励国家警察加强其内部学习和知识管理系统,以便实地经验能为未来的法律政策改进提供参考。

尤斯利尔强调,国家刑法的转型是一个跨部门的议程,需要所有机构的协同配合。这与“Asta Cita”中概述的国家发展愿景相一致,特别是加强意识形态、安全以及法律和官僚改革。

“一个国家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维护法治、法律确定性和正义,”他继续说道。

最后他总结道,执法质量不仅通过处理案件的数量来衡量,还通过官员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向公众提供程序上、实质上且负责任的正义来衡量。 (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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