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印尼政府正敦促欧洲联盟(EU)立即执行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小组关于棕榈油争端(DS593:欧盟-棕榈油)的裁决。
在周三(2026年2月25日)于雅加达发布的官方声明中,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Budi Santoso)表示,周二(2月24日)是欧盟12个月合理执行期(RPT)的最后期限,以调整被宣布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政策和法规。
他表示,印尼政府将继续监测和评估欧盟的各项调整。这些调整特别是与指令(EU)2018/2001框架内的间接土地利用变化(ILUC)政策,即《可再生能源指令II》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的调整。
“我们敦促欧盟立即遵守世贸组织小组的裁决,以便印尼棕榈油产品在欧盟的市场准入能够迅速恢复,”布迪说。
在执行期结束后,政府将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监管方面、方法论和贸易影响,以确保欧盟已通过消除对印尼棕榈油产品的歧视性待遇来遵守世贸组织小组的裁决。
布迪解释说,2025年1月10日关于DS593争端的世贸组织裁决指出,欧盟的政策歧视了印尼的棕榈油基生物燃料产品,使其相对于欧盟和非印尼国家的产品处于不利地位。
这一裁决提供了法律明确性,即欧盟的政策不符合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
此外,在2026年1月27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的例会上,欧盟报告称,为落实世贸组织裁决而进行的政策调整尚未完成。
政府已准备了各种情景方案,以防欧盟在合理执行期结束时未能完全遵守,包括讨论以确保法律和技术准备就绪。
据布迪称,所准备的方案反映了印尼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维护印尼棕榈油产品在欧盟可持续市场准入的承诺。
此外,政府将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商业行为者和协会,密切协调,以确保案件的有效处理,并为国家棕榈油产业提供商业确定性。
“印尼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和能源转型议程。然而,可持续发展政策不能用作实施与多边贸易体系中非歧视基本原则相矛盾措施的基础,”他补充说。(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