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讯)周二(1月20日),东爪哇省省长霍菲法·因达尔·帕拉万萨与东爪哇省地方议会(DPRD)领导层共同批准了两项关于保护养鱼户和灾害管理的战略性地方法规。
获批的两项法规分别是《关于保护和发展养鱼户和盐农的地方法规》以及《关于修订东爪哇省2010年第3号灾害管理地方法规的地方法规》。
“这些地方法规有望为解决养鱼户和盐农所面临的问题和障碍提供监管解决方案和法律框架,”霍菲法表示。
霍菲法指出,目前存在诸多问题和障碍,如基础设施和设施有限、产品质量低、人力资源能力不足,以及对气候和价格变化抵抗力弱。
此外,霍菲法省长还表示,养鱼户和盐农的机构职能尚未发挥到最佳状态。
随着这项地方法规的出台,希望在其颁布后,能够与各利益相关者协同合作,解决现有问题。
随后,霍菲法省长还就关于修订东爪哇省2010年第3号灾害管理地方法规的地方法规分享了她的看法。
霍菲法表示,该地方法规作为灾害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必要的,鉴于东爪哇省2010年第3号关于灾害管理的地方法规内容,需要根据立法的发展情况以及东爪哇省灾害管理的法律要求进行调整。
“对2010年第3号地方法规的修订旨在确保灾害管理工作的优化和整合,”她说。
霍菲法表示,在形式和实质方面,这两项地方法规都经过了制定和内容对齐的过程,包括与东爪哇省法律部地区办事处共同进行的法规草案概念协调、完善和强化过程,以及内政部地方法律产品局的协助过程。 (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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