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中小微企业部长确认不会对中小微企业增税

【雅加达讯】中小微企业部长马曼·阿卜杜拉赫曼确认,在2026年第20号政府条例(PP)的修订中,不会对中小微企业增加税收。

“没有任何变化,甚至不会对中小微企业增税。因此,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激励措施与之前保持不变,”马曼周三(6月3日)在雅加达其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他解释说,年营业额低于5亿印尼盾的中小微企业仍将适用0%的税率。

同时,年营业额高达48亿印尼盾的中小微企业仍将适用营业额0.5%的最终税率。

据他介绍,最新法规中唯一的变化是最终税率的有效期不再受限。此前,0.5%的税率是每年延期授予的,但现在该政策是永久性的。

“以前每年延期一次,现在则是无限期的。这是为了给中小微企业带来确定性,”他说。

然而,政府正在进行调整,以防止滥用中小微企业0.5%最终所得税优惠。

马曼表示,过去几年的评估发现存在拆分商业实体以继续归类为中小微企业并享受0.5%最终税率的做法。

因此,政府维持年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盾的个体经营户的0.5%最终税率。同时,对于非个体商业实体,如有限责任公司(PT)和合伙企业(CV),则按净利润征税。

不过,马曼强调,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盾的非个体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仍可获得激励,即按正常22%税率的50%折扣征税。

“这项激励适用于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盾的企业。如果超过48亿印尼盾,则必须公平对待,不应享受同等待遇,”他说。

随着该政策的实施,政府希望中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经营确定性,并继续发展,而不受监管不确定性的负担。(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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