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部长提议更新《消费者保护法》

【雅加达讯】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Budi Santoso)已向地方代表理事会(DPD)第三委员会提议更新《消费者保护法》(UUPK)。

布迪传达了贸易部(Kemendag)对已实施近三十年的1999年第8号法律的评估意见。他认为,该法律需要通过颁布新法律进行更新,以使其更符合当前形势。

“《消费者保护法》已存在近27年,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包括语法、系统性、争端解决、机构设置及实施方面。这导致部分规范难以执行,另一些规范已不再符合当前发展,”布迪周三(4月8日)在雅加达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布迪解释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各种新问题,如诈骗(骗局)增加、非法网络借贷(pinjol)泛滥、不达标非法及假冒商品流通、误导性广告行为,以及使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操纵性模式。

与此同时,2025年国家消费者赋能指数(IKK)为63.44,表明印尼消费者处于关键类别,能够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并履行义务,同时优先选择国内产品。这一分数较2024年的60.11有所提升。

过去五年中,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在线交易领域。2021年至2026年3月期间收到的37,813起投诉中,有35,820起(占94.73%)与在线交易相关,而1,993起与线下交易相关。

为应对这些挑战,贸易部正通过多项战略措施加强消费者保护。其中包括颁布2023年第31号部长条例,对数字贸易进行规范。

此外,通过加强跨部委和机构的协调开展监督和执法工作,包括根据2024年第6号部长令设立电子系统贸易监督协助小组。

监督工作还针对销售假冒、危险或不合规商品的本地及跨境在线商家。

在机构设置方面,印尼已拥有强大而全面的机构结构,包括贸易部、国家消费者保护机构(BPKN)、消费者争端解决机构(BPSK)以及非政府消费者保护机构(LPKSM)。

在合作方面,贸易部继续加强跨部门和跨国协同合作,包括与通信与数字部合作打击传播欺诈内容或广告的平台,与国家消费者保护机构(BPKN)合作倡导消费者权利,以及与海关和消费税总局合作监控来自海外的商品流动,防止危险或不达标商品进入国内市场。

在工作会议上,地方代表理事会(DPD RI)第三委员会敦促贸易部在消费者保护方面采取更具适应性、包容性和前瞻性的方法,特别是针对低收入群体、偏远地区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

此外,地方代表理事会第三委员会强调了维护印尼全国中小微企业(MSME)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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